业务介绍: 包括房屋装修贷款担保、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、个人创业贷款担保、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等。
受理条件: 融资担保的对象为无不良信用记录,年家庭收入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港澳居民。包括: (一)有正当职业或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 (二)个人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,未涉及经济纠纷; (三)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、汽车等消费品的合同或协议; (四)投资经营贷款须有明确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,投资前景预测; (五)融资用途合法正当; (六)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;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。
申请人所需要提供资料: (一)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)、婚姻证明; (二)担保申请人(借款人)偿还能力证明材料; (三)合法的消费合同、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批准文件; (四)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、权属证明,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,抵、质押物估价报告书; (五)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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